婚姻該走還是不走?第一階段:無痛假設測出你的真實心靈意願
請先閉上眼睛,想像一個理想情境:如果今天可以無痛離婚,完全不需要考慮財產分配、小孩監護權、親友眼光或社會壓力,你在第一時間的直覺選擇是什麼?
這個無痛假設能幫你剝離外在現實壓力,看清自己內心最真實的渴望與恐懼。

選擇離開:代表核心信任已經徹底耗盡
若你的第一直覺是想離開,代表核心情感與信任已耗盡。
目前維持婚姻的動機僅來自外界阻力,關係已無法提供任何滋養。
選擇留下:代表彼此間仍存有依戀與修復期待
若你的直覺依然想留下,代表彼此間仍存有依戀、共同回億。
這說明你對關係修復仍抱有一絲期待,可以先嘗試尋求外部專業溝通協助。
婚姻去留評估矩陣:第二階段:完整量化測驗表(可直接打分計算)
請根據近半年的婚姻真實狀況,為以下 5 大維度打分(-5 分至 +5 分),填入得分後乘上該項權重,最後相加算出總加權分數。
評估維度(權重) | 重點評估內容 | 得分標準說明(填入 -5 至 +5) | 你的得分 | 加權計算 |
| 是否出現肢體推擠、言語虐待、威脅恐嚇、監控或重大忠誠背叛? | +5分:極度尊重安全 0分:偶有爭吵不辱罵 -5分:出現暴力恐嚇貶低 | _____ 分 | 得分 $\times 0.30$ = _____ 分 |
| 是否存在高特曼四大殺手(輕蔑、酸言酸語、人身攻擊、冷戰)? | +5分:常表達感謝讚賞 0分:生活平淡保持禮貌 -5分:長期否定你的人格 | _____ 分 | 得分 $\times 0.25$ = _____ 分 |
| 家庭氛圍對孩子帶來的是正面示範,還是情緒創傷? | +5分:合作育兒給予愛 0分:觀念分歧尚和諧 -5分:當孩子面劇烈爭吵 | _____ 分 | 得分 $\times 0.20$ = _____ 分 |
| 若選擇離開,是否具備獨立維持自己與孩子生活的能力? | +5分:財務完全自主 0分:需要過渡期調整 -5分:經濟完全被限制 | _____ 分 | 得分 $\times 0.15$ = _____ 分 |
| 當你面臨選擇時,身邊是否有可靠的原生家庭或專業後盾? | +5分:有專業與親友支持 0分:親友中立有法扶 -5分:遭親友道德施壓 | _____ 分 | 得分 $\times 0.10$ = _____ 分 |
總加權得分計算公式
$$\text{總得分} = (\text{項目1} \times 0.3) + (\text{項目2} \times 0.25) + (\text{項目3} \times 0.2) + (\text{項目4} \times 0.15) + (\text{項目5} \times 0.1)$$
請將上面的 5 個加權分數相加,你的最終總得分為:______ 分(分數區間落在 -5.0 至 +5.0 之間)。
婚姻去留評估分數解析:第三階段:分數區間診斷與客觀行動建議
算出總分後,請對照下方 4 個分數區間,這能幫你客觀評估留在關係中的代價與退場策略。

安全警訊區(-5.0 至 -2.0 分):停損離開為第一考量
現狀診斷:關係已出現嚴重尊嚴剝奪與安全威脅,留在婚姻中會持續侵蝕你的心智健康。
行動建議:請立即聯繫 113 保護專線或家事律師,進行驗傷採證與財務保全,規劃安全的退場機制。
過渡籌備區(-1.9 至 -0.1 分):執行策略性留存與資產防禦
現狀診斷:負面影響顯著大於正面效益,但目前受到經濟依附或幼兒照護等現實條件牽絆。
行動建議:將現階段的「留下」定義為 6-12 個月的籌備期,積極累積個人存款,並釐清財產分配與親權爭取條件。
延伸閱讀:若對方有異狀或婚姻出現危機,可參考太太外遇還能挽回嗎?大愛徵信社5大指標評估該放手或原諒評估感情殘值;
若準備離異,建議閱讀離婚後財產該怎麼分?夫妻財產分配計算與隱匿資產追查掌握財產防脫產策略。
評估修復區(0.0 至 +2.0 分):設定限時觀察期與專業諮商
現狀診斷:婚姻存在溝通障礙,但尚未觸及安全底線,雙方仍保有基本尊重。
行動建議:設定 3-6 個月的改善期限並尋求伴侶諮商。若涉及孩子,請以兒童最佳利益為考量。
延伸閱讀:若談判過程牽涉子女撫養問題,請參考離婚搶小孩監護權怎麼贏?詳解監護權判決原則與扶養費了解法庭判決標準。
穩定維持區(+2.1 至 +5.0 分):優化溝通模式與定期檢視
現狀診斷:婚姻基底穩固,當前困擾多屬於暫時性的生活壓力或摩擦。
行動建議:學習非暴力溝通模式,增加日常生活中的讚賞,定期進行婚姻關係檢視即可。
關於婚姻去留評估的常見問題
進行去留評估時,如何採集「輕蔑與精神虐待」的合法證據?
可完整備份含有侮辱字眼的 LINE 對話截圖;在自己為對話一方的前提下進行合法錄音;或記錄因精神壓力至精神科就診的診斷證明與心理諮商紀錄。
對方只有言語輕蔑與冷暴力,法院會判准離婚嗎?
依據台灣《民法》第 1052 條第 2 項「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長期的精神虐待與冷暴力皆可作為主張婚姻破裂之理由。關鍵在於是否留存對話截圖、錄音檔或就診診斷證明。
檢測分數落入「安全警訊區」,我該立刻提出離婚嗎?
若涉及肢體暴力或恐嚇,請以人身安全為重,先前往安全據點庇護。若無即刻危險,建議先尋求家事律師諮詢,釐清法律程序與財產分配後,再有計畫地提出離婚。
參考資料與權威連結
-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中華民國民法》第 1052 條(裁判離婚事由)
- 司法院家事法庭:家事事件處理與親權酌定裁判實務說明
- 衛生福利部:113保護專線與家庭暴力防治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