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抽成合法嗎?房產裝潢外包三大騙局與自保指南

開案當天捧著八十萬現金想搶預售屋,最後連接待中心大門都進不去,這種被「中人」捲款落跑的慘劇每天都在上演。
中人是指在買賣雙方之間穿梭、靠資訊不對稱與人脈賺取差價或佣金的牽線人。
本篇由專業法務與資深採購實務團隊整理,完整拆解不動產、室內裝修與軟體開發三大行業的中人剝削手法,剖析無照仲介與轉包的法律責任界線,並提供實體查證、合約防轉包條款到自保止損的實戰防坑全指南。。


主審審閱執業律師 : 大愛特約 律師 姜鈞 [ 107臺檢證字第14316號 ]
法律核心實體 : 中華民國 《民法》第 224 條第 490 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32 條、 《刑法》第 339 條第 342 條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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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裝潢與外包中人如何運作?

在各類高單價交易裡,不良中人往往把自己包裝成源頭大工頭或高層特助,他們極力阻隔上下游直接聯繫,對上壓榨報價、對下剝削工人,一旦出事就把爛攤子全甩給委託人。


預售屋幽靈保留戶:拿公關圖面捲款數百萬

熱門建案開案前,自稱建商特助的小陳私下找上買家阿豪,宣稱手上有三間內部高層保留戶,開賣當天能直接簽約,但要先給八十萬現金當排隊調度費。小陳拿出建商平面圖與內部配額表取信買家,等收了錢就以股權變動為由推託,隨後人間蒸發,小陳只是跑單業務的點頭之交,拿公開文宣同時騙了五個人,捲走四百萬元。


裝潢幽靈統包商:名車名片包裝下的粗工轉包

林小姐買新成屋準備裝潢,找上一家標榜德系精工、自有二十年工班的設計顧問公司。負責人開豪車拿精美作品集到府丈量,報價兩百萬並要求先收五成訂金,進場後施工品質極差,水管被打破、泥作嚴重落後。現場師傅無奈透露,對方其實是用九十萬整間發包給臨時工班,連材料款都沒付。負責人一轉手賺走一百一十萬差價,出事時雙手一攤,推說都是工班施工不力。


軟體外包空殼公司:百萬專案轉發學生寫出半成品

傳產公司想開發倉儲管理 App,找上號稱矽谷架構師坐鎮的顧問公司,簽約報價一百二十萬元。簽約後,這家顧問公司轉頭在社群平台以十五萬元整包外包給兩位剛畢業的兼職研究生,面對業主每週提出的架構修改,業務滿口答應,私下卻逼迫研究生無償加班硬改,研究生最終因報酬過低且需求無限膨脹憤而棄坑,交出的程式碼漏洞百出,專案延宕一年只能全部作廢。


中人抽取佣金差價合法嗎?

中人穿梭搓合交易,賺取佣金或轉包利潤,在法律評價上並非全部違法。界線在於該產業是否有法定特許門檻,以及居間過程中是否使用欺瞞手段。

行為樣態

法律定性

違反法規依據

責任與罰則上限

實務求償與定罪難度

一般商務轉包賺取價差

合法民事契約

民法第 490 條(承攬規定)

無行政處分;負民事瑕疵擔保責任

需依合約約定進行民事違約求償

無照從事不動產買賣媒合

行政違法
(違反特許規範)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32 條

處 10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

地政局查核金流與事證,舉證容易

虛構建商配額或施作能力騙取款項

刑事犯罪
(重大財產犯罪)

刑法第 339 條(詐欺取財罪)

最重處 5 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50 萬元以下罰金

須證明行為人自始具備不法所有意圖

受託採購卻私收廠商回扣抬價

刑事犯罪
(違反忠實義務)

刑法第 342 條(背信罪)

最重處 5 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50 萬元以下罰金

需勾稽內部採購權限與私人帳戶金流


無照經營不動產仲介:收取紅包茶水費照樣受罰

依據台灣現行法規,不動產仲介屬於特許行業,必須合法設立經紀業並聘用具備合格證照的經紀人員。民間常見中人以顧問費、喝茶費、車馬費等名義私下分潤,只要實質上有促成買賣對價,無照經營經紀業務即屬違法,主管機關依法可連續開罰。


虛構身分與能力:利用詐術騙取訂金構成詐欺罪

若中人明知自己沒有預售屋配額、沒有工程施作團隊,卻拿網路截圖假冒作品集、偽造建商內部公文,讓委託人誤信而交付大筆訂金,這已經逾越單純民事違約,構成刑法上的詐欺取財罪

受雇於企業的專案負責人私收回扣、抬高採購價格,則會直接觸犯背信罪

如果發現對方從頭到尾都在說謊,這類爭議往往不再只是單純做不好,而是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延伸閱讀:消費糾紛詐騙怎麼區分?買賣糾紛轉刑事告詐欺要如何報案舉證?


防範不良中人該怎麼做?

不想成為不良中人眼中的肥羊,在簽約與撥款前就必須主動戳破對方的資訊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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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驗法定登記與證照:看清真實資本額與營業項目

面對不動產買賣,第一步必須到內政部系統查詢經紀人員合法證照字號。面對各類工程或軟體顧問公司,先上經濟部系統查登記資訊。資本額只有十萬卻敢接幾百萬大案、設立未滿一年、營業項目只有投資或企管顧問卻沒有技術施工項目者,都要拉高戒備。


突擊詢問底層技術細節:現場抽驗實作經驗

不良中人大多具備流暢的話術與提案簡報,但缺乏底層技術常識,開會時不要跟對方聊願景,直接拿施工細節抽考,工程裝潢直接問板材厚度、角材等級、批土做幾底幾度;軟體案直接詢問資料庫選型、併發量處理機制。假上游面對突襲提問,通常答不出具體做法,只能推託要回去問工程團隊。


契約明訂禁止轉包與關鍵人員:鎖定履約主體

合約必須加入禁止轉包條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契約之全部或主要部分委託、轉包或分包予任何第三人。若有違反,甲方得逕行解除契約,乙方並應給付懲罰性違約金。」針對高度仰賴專業技術的案子,務必加上關鍵人員條款,在附件列出實際負責人名冊,中途換人必須經過書面同意。


堅持雙向接觸實作人員:瓦解中人的資訊封鎖

中人最怕上下游直接溝通。買賣房產務必堅持買賣雙方本人同席對質,核對身分證建物謄本,價格當面確認。工程施作期間直接突擊現場,找正在施作的水電或木工師傅聊幾句,確認對方是該公司的正式正職工班還是臨時外包,資訊隔離立刻打破。


專案款項分期對齊驗收:拒絕匯款至私人戶頭

所有款項進出,匯款帳戶戶名必須與合約簽署主體、發票開立主體完全一致。只要對方提出「匯到個人戶頭比較快」或「不開發票算便宜一點」,百分之百是高風險訊號。工程與外包必須採里程碑驗收付款,如簽約一成五、各階段驗收合格分批撥款、留下一成保固尾款,牢牢鎖死資金槓桿。


遭遇中人捲款推諉如何自保?

一旦發現工程停擺、預售屋配額無法履約,中人開始推託「下游廠商跑路我也沒辦法」時,必須立刻採取行動保全資產。


停止撥款並保全金流與通聯證據

第一時間全面凍結任何款項支付,不論對方以補貼工資、追繳材料款為由說得多動聽,絕對不再付一毛錢。完整備份雙方對話紀錄截圖,時間、頭像與帳號必須清晰,同步整理銀行匯款水單、報價單、對方提供的簡報檔案與名片,建立完整證據鏈。


依民法第 224 條向簽約主體主張完全履行責任

中人最常用的藉口是「下游工人做爛了我也很無奈」。民法第 224 條明定,債務人的代理人或使用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債務人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只要合約是跟他或他的公司簽署,他在法律上就是承攬人,必須負擔完全的瑕疵擔保責任,法律上絕不允許拿外包出包當擋箭牌。


寄發存證信函並同步向地檢署與主管機關檢舉

正式委託律師或自行寄發存證信函,載明違約事實並定相當期限要求履行或退款。若對方涉及虛構身分、冒用建商名義等詐術行為,直接檢附事證向地方檢察署提起刑事詐欺告訴;若涉及無照房產黑牌仲介,同步向縣市政府地政局具名檢舉其違法居間行為,透過民事求償、刑事究責與行政裁罰同步施壓。


中人商業交易常見問答

房產買賣成交後自願包紅包給牽線人算違法嗎?

算違法。在一般商務仲介中,偶發性的居間媒合在雙方自願且無詐欺情事下多屬合法。不動產交易受特許法規嚴格管制,只要實質上有從事促成不動產買賣的居間行為並獲取對價,不論名義叫做紅包、茶水費還是車馬費,只要牽線人沒有法定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或經紀人證照,一旦被檢舉且查獲對價金流,主管機關將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32 條裁罰 10 萬至 30 萬元罰鍰。

中人推託說是下游工班出包,他在法律上能免責嗎?

完全不能。關鍵在於契約相對人是誰。如果合約主體是他或其設立之顧問公司,依民法第 224 條規定,其所找的下包或粗工在法律上屬於其「履行輔助人」,使用人的過失視同中人自己的過失,中人必須對整體工程瑕疵負起全部的損害賠償與修補責任。如果他僅以介紹人名義在第三方合約上見證簽字,雖不直接負擔承攬責任,但若明知下游是空殼卻故意引薦,仍有機會構成侵權行為或詐欺共犯。

發現中人收錢後失聯,報案該告背信罪還是詐欺罪?

需視中人與你的法律身分關係而定。如果你是外部委託人,中人虛構自身資格、偽造工程團隊或配額騙取你交付訂金後失聯,這屬於利用詐術取得他人財物,應提告刑法第 339 條詐欺取財罪。如果該名中人是受雇於你的公司內部採購或專案主管,代表公司處理業務卻私下收受廠商回扣、故意浮報專案款項中飽私囊,則是違背為公司處理事務的任務,構成刑法第 342 條背信罪。


參考資料與權威法規來源

  • 《中華民國民法》第 224 條(債務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之故意過失責任)、第 490 條(承攬契約定義)
  •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32 條(非經紀業經營仲介業務之罰則)
  • 《中華民國刑法》第 339 條(詐欺取財罪)、第 342 條(背信罪)
  • 內政部地政司不動產經紀業資訊系統(合格經紀業與營業員執照公開查詢):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